时间:2023/4/7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近日,在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,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终于交上了所欠的执行款,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成功执结。

年7月,高某与张某口头约定,高某将自己承包的双辽市某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张某,合同总工程款26万余元,张某欣然接受,于年5月末补签了书面合同,并对工程款结算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。工程开工不久,始料不及的各种困难迎面扑来,导致无法达到图纸的要求,工程未过半张某就主动申请终止了施工合同。高某替张某垫付了工人工资款10万余元,后双方因施工合同协商未果,高某于年5月将张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,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约定分期偿还欠款。

到期后,张某未按约定时间给付,高某遂于年10月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到法院,了解得知张某一家五口人靠打工生活,想通过这个工程赚钱偿还买房子欠下的贷款,但因自己外行不但没挣到钱,反而使自身处境雪上加霜。张某说:“现在购楼款尚欠银行7万余元,还银行钱的卡也被法院冻结了,银行说了不还贷款马上就会变成失信人,今后啥事也办不了,可怎么办呀。”执行干警对张某严肃批评:“法院的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是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,冻结你银行卡只是采取相应的查控措施,若继续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将构成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会对你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。”张某听完法官释法,承认自己确实有错,并表示继续分期还款。

“一争两丑,一让两友”。根据实际情况,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:“张某家庭现在这个状况,靠打工一次性还清10万余元欠款这不现实,但分期还款也要有个保证,拿出诚意这样双方彼此都能接受。”被执行人张某率先表态用自己的住宅楼作为保证,分期按月偿还高某欠款至欠款还清时止。申请执行人高某表示同意,并当场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卡的冻结,该起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。

近年来,双辽市人民法院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立足点,坚持善意执行、文明执行,高效执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,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。下一步,双辽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。

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毛思博

通讯员袁微魏熙光

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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